| 我区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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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我区召开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申报动员会,进一步拓展开发区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此次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名为武汉市高成长型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以“两型社会”建设和“全民创业”为主题,采取“政府牵头、企业自愿、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统一担保、统一组织、市场运作”的模式操作。武汉市发改委担任集合人,武汉开发区管委会、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和武汉信用风险管理公司为协助单位,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公司为统一担保机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做为再担保机构,发债企业以抵押、质押和信用保证为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长江证券担任主承销商。此次发债规模为5-6亿元,发债企业原则上15家左右,拟以高成长型制造企业为主,发行期初定为3—5年,发行利率拟按不高于中小企业同期同档的平均银行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发行。
区内中小企业申报集合债券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符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要求;二是企业近三年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按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测算);三是企业净资产2亿元以上的,发债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1亿元以上的,发债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增长30%以上的,发债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
据悉,为配合“两型社会”建设,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武汉市采取中小企业打包捆绑、集合发债的方式,开展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据悉,目前,全国已有深圳市20家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关村7家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顺利发行融资。
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罗长刚在会上希望区内中小企业充分抓住机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及早申报。他要求,管委会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企业申报集合债券工作提供方便。
管委会副主任秦吉斌主持会议。市发改委财经贸易处、开发区上市办、武汉经开投资公司以及40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
来源:武汉开发区报(记者 晨曦 通讯员 黄朝锋) 2008-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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