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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全面启动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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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惠及的覆盖面,让那些买不起房同时又存在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的优惠政策,解决好他们居住的实际困难,近期,开发区启动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的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提出申请,领表填写。1、申请家庭具有开发区城镇户口;2、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400元(含)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含)以下。开发区房产、民政、街道社区等部门随时接受申请受理、咨询解答工作,计划08年底,完成区内此次保障工作所涉及的调查、核实、公示、审核,并把住房保障补贴发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为做好这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开发区规土局房产部门联合社发局民政及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开发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建议稿),并就保障工作所涉及的不同部门进行了明确职责分工,使此项工作能够有效衔接、顺利进行。同时,参加市房地局、市民政局组织的业务学习,开展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讨论,做到对户籍人口认定、住房面积认定、家庭收入认定等保障重要指标能准确把握。与此同时,还重点对沌口街、军山街所在老街区、纸厂等老企业所在的社区进行了住房保障摸底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以达到国家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要求的“应保尽保”,让开发区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到政府的廉租保障政策。

      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一直受到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廉租住房保障被列为08年开发区为民办的10件好事之一。在2007年底,开发区就已经启动了区内城镇低保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据统计,已累计保障家庭79户,发放补贴租金117680元。


    来源:开发区报(通讯员 陈开国)  20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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